黑客司法解釋
時間:2022-02-20 19:14:01 | 來源:信息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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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規(guī)定,黑客非法獲取支付結算、證券交易、期貨交易等網(wǎng)絡金融服務的賬號、口令、密碼等信息10組以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罰,獲取上述信息50組以上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