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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化電子商務中,賣家的行為模式會不會從原本 B2C 中的 B 向 C2C 中的 C 轉
時間:2023-04-03 19:32:01 | 來源:電子商務
時間:2023-04-03 19:32:01 來源:電子商務
賣家的角色,要經(jīng)歷“個體——企業(yè)——人”三個階段:
1、起創(chuàng)階段,個人作為賣家開店經(jīng)營,就是個體戶。淘寶的C2C就是利用大量這種人。
2、個體賣家做好后,進行商業(yè)化經(jīng)營,成立企業(yè),作為組織形態(tài)存在;此時重心還是傳統(tǒng)4P營銷,以“產(chǎn)品”基礎,運用“促銷”手段,在“價格”上不斷作文章,在各個“渠道”營銷。
3、賣家在營銷的深化,要建立品牌,要有自己的個性和定位,營銷重心會變成4C尤其是4R,即以客戶為基礎的關系營銷。而關系營銷,就是要賣家本身作為“人”與客戶互動,以及重視忠誠客戶作為“口碑人群”。作為“人”角色的賣家,背后分別是:內部的員工;外部的口碑客戶。這也是社會化電子商務或社會化營銷的本質。所以,行為模式確實接近C2C,但又不完全是C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