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兩個寫爬蟲的程序員宣判了,網友:太慘了~
時間:2023-05-28 05:09:01 | 來源:網站運營
時間:2023-05-28 05:09:01 來源:網站運營
可怕!兩個寫爬蟲的程序員宣判了,網友:太慘了~:前幾天,微博曝出了“某Top級互聯網公司被入侵,黑客獲取11億條信息,包括手機號碼 ”的消息,配圖是一份刑事判決書,半遮半掩的顯示某某犯罪分子非法爬走很多數據。
“某Top級互聯網公司”很是耐人尋味啊,國內有多少互聯網公司才配稱可稱Top級呢?
于是大家就很捉急這吊胃口的爆料,紛紛猜測,猜什么的都有……
不用猜了,是淘寶。
去年的8月14日,淘寶網站排查后就報警了,舉報在2020年7月6日到2020年7月13日時,有黑產人員通過接口,繞過平臺風控,批量爬取淘寶的數據。這段短短的時間被爬了多少呢?日均500萬條數據!
但是鴨哥發(fā)現淘寶報警也晚了點,因為2019年11月份人家就已經開始爬了……
根據裁決文書顯示,一直以來被爬的淘寶用戶數據近1180738048條 12億條之多!這些數據有些是隱私信息,比如淘寶客服的數字ID、淘寶昵稱、手機號碼等。
到底是誰膽兒這么肥竟然敢動淘寶啊?
根據案情信息,這事涉及倆人,一個是逯(lù)某,一個是黎某。黎某雇傭了逯某,所以是老板。黎某有一家叫“瀏陽市泰創(chuàng)網絡科技”的公司,有返利部、客服部、招商部等部門,妥妥的淘寶客公司。啥是淘寶客公司,鴨哥給大家解釋一下子,就是他們企業(yè)在淘寶找到賣家發(fā)出的產品,并推廣出去,然后有買家通過自己企業(yè)的推廣成交后,就能夠賺到傭金了,傭金的一部分是需要作為推廣平臺的服務費的。
他們倆究竟在淘寶上做了什么事?
裁決文書上表示他們并沒有入侵淘寶的系統和數據庫,而是利用自己開發(fā)的爬蟲軟件,通過淘寶網頁接口爬取淘寶客戶的信息,提供給某網絡科技公司用于經營活動。
既然被赤裸裸的發(fā)現了吧,就有點悲劇了,逯某、黎某這倆人罪名就坐實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和三年六個月,罰金也是各罰的,分別是人民幣十萬元和三十五萬元。
這還真是應了那句話:“爬蟲玩得好,牢飯吃到飽”。
近年大數據產業(yè)發(fā)展得飛快,爬蟲技術就爬到許多的領域了,但是也有弊端啊,比如新顏科技、同盾科技、摩羯科技等知名企業(yè)就爬了些不該爬的信息就被調查了吧!那么,爬蟲是怎樣把使用者送進局子的呢?
爬蟲從技術上看是一種從互聯網上抓取各種信息的工具,作為工具是不怎么違法的,但是使用者把它改改再拿來爬不該爬的東西就是有問題的呀!
爬蟲附加功能太多會變成系統入侵工具,比如野蠻爬取會造成網站癱瘓。有些網站是有反爬措施的,但是如果爬蟲開發(fā)者處于經營目的故意突破網站的反爬措施讓網站沒法繼續(xù)運行,那可能構成犯罪的,比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或“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等相關罪名”。
除了入侵功能造成的犯罪,還有爬取個人信息。這可是用爬蟲最流行的犯罪方法了。
要做生意難免會需要大量的用戶信息,這些信息來源就是公民信息數據庫,犯罪分子往往就使用爬蟲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比如上面提到的大數據公司魔蝎科技,沒出事之前還是很體面的,然后因為用爬蟲爬了something來運營公司業(yè)務,突然就涼涼
來給大家瞅一下子同款裁判文書
法院就認為魔蝎科技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還尤其嚴重,已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除了爬取公民個人信息,使用爬蟲做批量爬取還有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這里鴨哥就不再贅述了。
你說這些人兒爬之前看看《網絡安全法》該是多么的必要?。?br>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逯某、黎某確實是罪有應得,但是淘寶跟個沒事兒人一樣也就挺令鴨哥驚奇的,這年頭什么阿貓阿狗都能爬淘寶數據了?淘寶門檻這么低的嗎?真的不是淘寶自己漏出去的嗎?
你還敢寫爬蟲嗎?歡迎在留言區(qū)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