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修改
時間:2023-06-22 14:42:02 | 來源:營銷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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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修改決定:
關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的決定環(huán)境保護部決定對《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做如下修改:
一、第十條修改為:'申請領取許可證的輻射工作單位從事下列活動的,應當組織編制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
(一)制備PET用放射性藥物的;
(二)銷售Ⅰ類、Ⅱ類、Ⅲ類放射源的;
(三)醫(yī)療使用Ⅰ類放射源的;
(四)使用Ⅱ類、Ⅲ類放射源的;
(五)生產(chǎn)、銷售、使用Ⅱ類射線裝置的。'
二、第十一條修改為:'申請領取許可證的輻射工作單位從事下列活動的,應當填報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
(一)銷售、使用Ⅳ類、Ⅴ類放射源的;
(二)生產(chǎn)、銷售、使用Ⅲ類射線裝置的。'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根據(jù)本決定做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關鍵詞:許可,安全,管理,辦法,修改,裝置,射線,放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