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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備案管理辦法第六
時間:2023-03-01 07:57:01 | 來源:營銷百科
時間:2023-03-01 07:57:01 來源:營銷百科
山東省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核準備案管理辦法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二十八條 項目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不得變相增減核準、備案事項,不得拖延核準、備案時限。否則,視情況依法依規(guī)進行問責。
第二十九條 項目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在項目核準、備案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咨詢評估機構及其人員,在評估過程中違反職業(yè)道德、造成重大損失和惡劣影響的,應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十一條 項目申請單位以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項目核準、備案文件和確認書的,項目管理機關應依法撤銷對該項目的核準、備案和確認文件,并對責任人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應責任。
關鍵詞:管理,辦法,備案,企業(yè),技術,改造,項目,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