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考研,經濟法專業(yè)考試熱點(印花稅法),【法研教育】23級、
時間:2022-01-14 18:30:01 | 來源:整合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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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考研,經濟法專業(yè)考試熱點(印花稅法)??????????????
【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從1988年10月1日起實施了近33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即將退出歷史舞臺。
【解讀】
《印花稅法》的制定,總體上按照稅制平移的思路,保持《暫行條例》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基本不變,將《暫行條例》和證券交易印花稅有關規(guī)定上升為法律。同時,根據(jù)實際情況對《暫行條例》部分內容作了必要調整,適當簡并稅目、降低部分稅率。具體的變化如下:
1.轉正證券交易印花稅。
1992年,國家統(tǒng)一對杭州證券交易所、杭州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稅。2018年,國務院同意對存托憑證的出讓方征收印花稅。對證券交易征收印花稅散見于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行政機關的相關文件?!队』ǘ惙ā穼⒆C券交易印花稅的有關規(guī)定上升為法律。
2.縮減征稅范圍,取消5元定額征收的稅目。
3.取消印花稅尾數(shù)計繳的規(guī)定。
《印花稅法》取消《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shù)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這一內容。更符合現(xiàn)在幾乎都用轉賬方式繳納印花稅的實際情況,便于財稅人員、稅務征收或稽查等人員開展印花稅計繳、征繳、稽查等工作。
4.變化部分稅目,降低部分稅率。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基本維持《暫行條例》現(xiàn)行稅率水平,適當簡并稅目稅率、減輕納稅人稅負。新法的變化主要如下:
(1)原加工承攬合同更名為承攬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2)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吸收進建設工程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3)原貨物運輸合同更名為運輸合同,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4)原產權轉移書據(jù)中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四項轉讓書據(jù),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5)營業(yè)賬簿,僅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征稅,稅率從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
此外,《印花稅法》將《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財產保險合同的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按投保金額萬分之零點三”調整為“保險費的千分之一”,且明確不包括再保險合同。
5.明確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1)《印花稅法》明確印花稅的納稅人
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
③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受讓方征收。
(2)明確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
①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
②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為證券交易印花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6.明確計稅依據(jù)和納稅地點。《暫行條例》沒有明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口徑和納稅地點,新法予以明確。
(1)《印花稅法》明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jù)不含增值稅款。即計稅依據(jù)為合同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簽訂的合同金額含稅,但未在合同中列明增值稅額,需要全額計算印花稅。
(2)《印花稅法》明確印花稅的納稅地點,其中: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fā)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7.明確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
《暫行條例》僅是明確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队』ǘ惙ā访鞔_印花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書立應稅憑證或者完成證券交易的當日;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發(fā)生時間為證券交易完成的當日。
8.明確納稅期限和申報期限。
《暫行條例》沒有規(guī)定納稅期限和申報期限,《印花稅法》對此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即“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證券交易印花稅按周解繳。證券交易印花稅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每周終了之日起五日內申報解繳稅款以及銀行結算的利息”。
9.明確稅收優(yōu)惠。
《印花稅法》總體維持現(xiàn)行的印花稅稅收優(yōu)惠相關政策不變,在保留《暫行條例》等文件中免稅規(guī)定的同時,將現(xiàn)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部分稅收優(yōu)惠政策上升為法律。同時規(guī)定,根據(j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yè)改制重組、破產、支持小型微型企業(yè)發(fā)展等情形可以規(guī)定減征或者免征印花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10.明確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處理原則。
《暫行條例》從納稅人違法的情節(jié)輕重,設置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20倍以下、30倍以下不等的處罰;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印花稅法》明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法律責任。
注:本文摘自網(wǎng)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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